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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1 22:14:05 点击数: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SYGZ16GZ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工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零玖万贰仟元整(¥2,092,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blob.png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我公司网站上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11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337632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朱小姐            

电话:020-81487050                                                  

邮编:51018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09室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gdsyzb.cn/

3、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pdf

     2.招标文件.doc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