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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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Y21CS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为响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南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通知,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逾期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磋商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更正为: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14:30(逾期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磋商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增加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异地供应商通过快递方式递交(2)非异地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方式递交。
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各响应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②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通过视频方式与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对需要澄清、答辩的,磋商小组采用电话通知或邮件的形式进行。磋商过程中授权代表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澄清,因此产生的评审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邮寄地址:南雄市教育南路173号国土局4号门店(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南雄办事处),收件人及联系电话:邓明珍、赖柏羽,0751-8228655。
④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接受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并佩戴口罩(自行准备),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拒绝进入现场。”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7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或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1-3616163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028乡道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明珍、赖柏羽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南雄市教育南路173号国土局4号门店南雄办事处(邮编:512400)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