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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16年度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2 16:26:17 点击数: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16年度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16GZ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16年度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名 称:2016年度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3、韶关地区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备案)登记表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广东省内的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企业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5、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火车东站沿河往南走200米,电信综合楼工商银行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止。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罗工、李工

电话:0751-8897500 \ 0751-8960301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芝、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0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服务类)--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16年度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SY16GZ106.doc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